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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几年,“比特币”的高利润令人费解。
吸引更多投资者的注意
一夕致富之梦
在很多人心中悄然滋生
如此一系列无形的数字资产
要是被小偷盯上了
能不能找回?
技术的残酷
“我的钱包里偶尔会有以太币进入我的账户,每次有收入进入我的钱包,都会在数分钟后被转移。”
2020年九月,广信区公安网络安全支队接到报案,说死者缪某某在2019年四月在网上进行了一次盗窃,共384枚 ETH,其金额为430,000元左右,分别是“imtoken”。缪某某说,他的以太币帐户中的任何收入,都会在几秒钟内被抽干,他连人工转账的时间都没有。
在2018年的四月二十二日到六月四日之间,犯罪嫌疑人通过技术手段,从缪某某的手机中提取了383.6722个以太元到他所建立的手提箱的网址。在此之前,犯罪嫌疑人于2019年六月一日将161.2个以太币转移至其所建立的皮夹位址 A,并于2019年六月十六日向其所建立的皮夹位址 B转出221.472个以太币,其后将其中以太币转化为美金代币-泰达币,并于2018年六月16日将44473.775泰达币转移至皮夹位处 C,并于2019年11月7号从皮夹位处转出64985.2985枚泰达币至皮夹位处 D。
通过对所获得的交易地点和有关的交易资料,通过对大量证据的调查,网络安全部门终于将犯罪嫌疑人确定为重庆人李某军。
2月15号,网安支队民警赶到重庆,当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军当场擒获,当场缴获李某军使用的手机和电脑,并在手机中找到了该手机的具体位置,并将该手机的位置调取出来,并将其带入电脑进行电脑比对,结果显示,李某军的电脑数据库中,在这一事实之下,李某军终于招供了。
经调查,李某军从公司保安那里获得了一套黑客软件。李某军熟练使用此项技术,并借顾客缪某某为其提供服务器维修的机会,将有关资料注入缪某某的资料库,并成功窃取了以太币。
2月份,网络治安警察将李某军所藏的109458枚泰达元返还到了缪某某的手中。犯罪嫌疑人李某军已被广信区人民检察院以偷窃的罪名判刑10年半年。
网络警察宣传教育
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”2017 《公告》”),由中国央行和其他七个部委联合发布。
着重指出,交易平台上的虚拟货币没有产权性质,但没有明文规定的限制个人拥有,因此,在这个时候,虚拟货币的财产性质并没有被否认。
李某军通过电脑技术,从别人那里窃取了比特币的密码,并将其转让给了别人,这一罪名属于“2017 《公告》”,属于非法取得电脑资料和偷窃,应该从轻处罚。
依照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264条的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章、行政法规、行政法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应当在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有期徒刑、拘役、拘役和拘役。
上饶公安局网络警察巡逻与打击